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共青团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长大团函〔2024〕8号)文件精神,经各团支部民主评议投票确定,学院评审评议通过,报学院团委审查同意,拟确定杨安泰等56名团员为共青团先进个人,学科英语QZ231支部等6个团支部为共青团先进集体,特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具体名单如下:
请广大师生员工在公示期内,根据公示对象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学习、遵纪守法和社会公德及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通过来电、来函或直接向本分团委实名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的情况,要有事实依据。
公示时间:2024年4月2日—4月4日(3天)
联系电话:0716-8060793(何老师)
共青团华体(中国)委员会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