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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印发《共青团华体(中国)委员会推优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9-03-25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团支部

根据《共青团长江大学委员会推优工作实施细则》相关要求,现将《共青团华体(中国)委员会推优工作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共青团华体(中国)委员会

2019年3月8日

 

附件:华体app网页版团委2019年上半年推优名额分配 

 

  

共青团华体(中国)委员会推优工作实施细则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为了进一步做好推优工作,切实保证推优的质量,根据学校党委组织部的有关精神和要求并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一章  

第一条 推优工作是团组织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的一项经常性的基础工作,也是团组织发展完善的重要任务之一,是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的需要。 

第二条 发展二十八周岁以下优秀青年大学生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过团组织推荐。 

第三条 校党委组织部是推优工作的领导机构,校团委为推优工作的组织、监督、实施单位,我院团委及各团支部为推优工作的实施、落实单位。 

第四条 推优工作要严格履行手续,必须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推荐一个。

第二章 推优的对象及条件 

第五条 推优的对象:二十八周岁以下,递交了入党申请书且表现优秀的学生团员。 

被推荐的优秀团员应在入党申请人的范围内确定。按照党章规定:申请人必须年满十八周岁,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并有入党的书面申请。

第六条 推优的条件: 

1.能认真学习并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行动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入党动机端正,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坚定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信念;坚持党的宗旨,有明辨是非的能力;充分领会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有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3.团结他人,群众基础良好,有奉献精神和集体观念。 

4.能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严于律己,宽以待人,敢于坚持真理,修正错误。 

5.学习态度端正、各科成绩优良,被推优时上一年度成绩综合排名在班级前30%,无考试作弊等违法违纪现象。 

6.对积极参加学院文明寝室创建等班级、学院、学校各项活动者优先考虑;积极参加阳光号列车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活动,成为注册志愿者的优先考虑;在班级学风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优先考虑;在思想理论学习(如团会、青年大学习等)、专业知识学习上同时表现突出者优先考虑;积极参加华体app网页版阳光文化节,为阳光文化建设奉献自己一份力量者优先考虑;在其他各级比赛或活动中表现突出、获得奖励或表彰者优先考虑;

7.优秀团干、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三好学生予以优先考虑。

第七条 对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一般不予推荐: 

1.没有受过任何一项表彰或奖励的团员不推荐; 

2.受过警告及以上处分的团员不推荐; 

3.不积极参加班级和团组织活动的团员不推荐; 

4.团支部民意测评获赞成票不超过三分之二数的团员不推荐(参加民意测评的团员必须超过本支部团员总数的90%) 

5.推荐程序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推荐。

第三章 推优的具体步骤 

第八条 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的团员,要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条件,对申请入党的团员进行全面考察,对条件尚不成熟的应继续培养,杜绝片面追求推荐数量、降低要求的现象。对基本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或预备党员条件的优秀团员,团组织应及时向党组织推荐,具体步骤为: 

1.发动。各团支部在每学期初,要在团员大会上对推优进行宣传发动,鼓励团员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各团支部视本支部情况,在全班范围内公布申请入党的团员名单和拟报送学院团委的入党积极分子名单,使每个入党积极分子都能受到广大团员青年的监督,自觉地以党员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规范自己的言行。

2.评议及提名。 

1)在团支部范围内定期对本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满六个月及以上的团员进行民主评议。 

2)由团员本人介绍情况(含对党的知识的学习,政治表现,思想表现,工作情况,生活情况,学习情况)。 

3)以支部为单位进行民主评议,对照党员在同学中具有先锋模范作用的标准,提出该申请入党团员存在的优点、缺点,作好会议记录。 

4)通过支部大会同意被推荐的团员如实填写《共青团长江大学委员会推优登记表》,团支部报学院团委及校团委审核批准。

3.反馈。学院团委、支部分层次对推荐的优秀团员进行意见反馈,指出其存在的问题,指明今后努力的方向,使要求入党的团员能自觉改正缺点,不断进步。 

第九条 各团支部应对本支部团员建立档案式管理,及时记录本支部团员的发展动态,并定期将情况向学院团委汇报。

第四章 其他有关问题

第十条 各团支部从班级团支部建立起应当抓紧做好推优工作,积极引导班内团员递交入党申请书,团支部团干及班主任对于支部内具备发展党员潜力的团员,做到早发现、早教育、早培养,有计划有步骤地把基本素质好、入党积极性高的优秀团员、学生骨干推荐为入党积极分子,并不断推进其入党进程。

第十一条 各团支部每学期根据学院团委下发的推优工作计划,严格遵照推优相关流程开展支部内的推优工作。并积极向院团委汇报推优工作进程,主动征求学院团委党委意见,及时解决推优中的问题。

第十二条 各团支部推优必须对被推优人进行全面考察,结合其整体表现情况,多方面听取意见,包括联系班主任、任课老师等。在班内要树立典型,号召班内其他团员向参与推优的优秀团员以及预备党员进行学习。

第十三条 本实施细则于发文之日起试行。

 

 

 

 

共青团华体(中国)委员会             2019年3月8日印发

 

附件:华体app网页版团委2019年上半年推优名额分配

参照《共青团长江大学委员会推优工作实施细则》,根据《共青团华体(中国)委员会推优工作实施细则》,结合各班学风、班团建设、活动参与积极度等实际情况,我院2019年上半年推优各年级总人数固定,班级名额不进行平均分配,经学院团委及各年级辅导员综合考虑,具体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华体app网页版团委2019年上半年推优名额分配

2018级

可推优名额

2017级

可推优名额

2016级

可推优名额

日经11801班

3

日经11701班

4

日经11601班

1

日语11801班

5

日语11701班

3

日语11601班

1

商英11801班

4

日语11702班

4

商英11601班

3

商英11802班

5

商英11701班

2

商英11602班

2

商英11803班

4

商英11702班

2

商英11603班

2

商英11804班

3

商英11703班

3

商英11604班

2

商英11805班

4

商英11704班

2

商英11605班

2

英翻11801班

5

商英11705班

3

英翻11601班

2

英翻11802班

3

英翻11701班

4

英翻11602班

2

英师11801班

3

英翻11702班

3

英教11601班

3

英师11802班

4

英师11701班

4

英教11602班

2

英师11803班

5

英师11702班

2

 

 

合计

48

合计

36

合计

22

 

 

 

 

 

 

2015级

可推优名额

研究生

可推优名额

 

 

日经11501班

1

QX181

1

 

 

日语11501班

1

S171

2

 

 

商英11501班

1

S161

1

 

 

商英11502班

1

 

 

 

 

商英11503班

1

 

 

 

 

商英11504班

1

 

 

 

 

英翻11501班

1

 

 

 

 

英翻11502班

1

 

 

 

 

英教11501班

1

 

 

 

 

英教11502班

1

 

 

 

 

合计

10

合计

4

全院合计:1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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